發布日期:2023-11-27 發布機構: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字體 :[ 大 ][ 中 ][ 小 ]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住房和城鄉建設局(建設局),雄安新區建設和交通管理局: 《建設工程消耗量標準及計算規則》(建筑工程、裝飾裝修工程、安裝工程、市政工程,費用費率)2023年5月1日已實施,我廳頒發的《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》(2012年)等下列10個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自2023年12月1日起停止執行: 一、《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》(2012年); 二、《全國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》(2012年); 三、《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》(2012年); 四、《全國統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》(2012年); 五、《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》(2012年); 六、《河北省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單價》(2012年); 七、《河北省建筑、安裝、市政、裝飾裝修工程費用標準》(2012年); 八、《河北省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定額(試行)》(2016年); 九、《河北省裝配式鋼結構工程定額(試行)》(2018年); 十、《河北省現行消耗量定額補充定額(綠色建筑部分)》(2018年)。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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